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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具有延安特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4-24 10:36浏览次数:

延安市"专精特新"奖励政策: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具有延安特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方案

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构建具有延安特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七次全会关于工业领域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加快我市新型工业化进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委扎实推进新时代加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延安“一六四”工作布局,聚焦“七大产业”集群和25条产业链,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以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全产业体系,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加快构建具有延安特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规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不低于6%;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0%;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到2027年,制造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超过25%;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5%。到2035年,具有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特征和符合完整性、先进性、安全性要求的延安特质现代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服从大局。服从国家大局和全省全局,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全省新型工业化推进会精神,准确把握推进新型工业化的战略定位和重点任务,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总体部署要求进行谋划和推进。

——坚持“四化”同步。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带动城镇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形成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相互促进、新型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新型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实现“四化”同步发展。

——坚持发挥优势。聚焦“稳控转”做强能源产业,聚焦“土特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聚焦“扬挖补”做强现代服务业,聚焦“新赛道”做强数字经济,聚焦“硬支撑”做强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构建起具有延安特质的现代化产业体系。

——坚持工业为本。着眼强市与富民统一,强市以打造煤油气产业链为主,支撑经济增长和财政增收;富民以抓土特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链为主,扩大就业容量,带动第三产业发展。

——坚持链群发展。紧盯国内外、上下游、左右邻,围绕全市“7+25”产业链群,逐链找准位置水平、厘清长板短板、研究主攻方向,积极推动产业链延链补链升链建链。

——坚持创新引领。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工业发展方式向内涵集约型转变、产业结构向中高端高附加值转变、增长动力向创新驱动转变,实现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

——坚持数字赋能。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锚定数字智能变革方向,加快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一体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数据价值化、治理数字化,加速推动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

——坚持绿色低碳。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工业生产全过程、全链条、全领域,加快推进产业结构高端化、能源消费低碳化、资源利用循环化、生产过程清洁化、产品供给绿色化、制造流程数字化,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坚持园区承载。抓好经济开发区、化工园区、特色园区、物流园区等各类园区建设,建好新质工业园区,加快建成以“项目集中布局、产业集群发展、资源集约利用、功能集合构建、政策集成支持”为主要特征的产业升级示范区、科技创新先行区、改革开放引领区、吸纳就业核心区、绿色发展先导区。

——坚持项目支撑。坚定不移大抓高质量项目特别是产业项目、制造业项目,以保持工业投资的强劲增长和制造业投资的较高占比,为工业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做大做强现代能源化工产业。聚焦“稳控转”,依托延安石油天然气煤炭等优势资源,加大勘探开发力度,推动资源就地转化利用。重点发展原油加工、天然气精细化工、现代煤化工,推动基础化工原料向化工中间体、精细化学品和优质终端产品延伸发展,形成千亿级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建成延安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发展壮大油气和煤化装备制造产业。把油气和煤化装备制造作为先进制造业的主攻方向,支持延长石油装备公司、守山机械等一批成长性较好的骨干企业发展壮大,培育形成专精特新行业“小巨人”。充分发挥院士工作站、中试基地等作用,研发生产细分领域拳头产品,进一步引导传统制造企业向智能化设备制造拓展,提升装备制造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培养领军企业,发展壮大延安能源装备集团,辐射带动中小企业集群式发展,把延安打造成西北地区具有影响力的油煤装备制造基地。〔市工信局、市能源发展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积极培育新能源和新型装备制造产业。推进光伏设备组件、硅料及加工、硅片组件及配套设备等项目实施,风电装备制造产业着重发展风机主机制造、塔架及塔筒制造,持续跟进锂电池原料、新能源电池辅助材料、智慧储能装备等项目的建设与生产,引进新能源箱变、电池正极材料制造等项目落地。发展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设备及废料回收利用产业,促进经济循环发展。支持工业无人机、机器人制造等新型装备制造行业原材料及核心零部件配套产业发展,吸引无人机制造研发企业落地延安,着力打造新能源装备和新型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度推进新材料产业。聚焦碳硅新材料、先进化工材料、膜材料、新型建材等,进一步细分新材料产业链,加快新产品硏发。加快黄陵碳硅新材料产业园建设,发展工业硅、碳陶、碳纤维等新材料产品,延伸发展特种橡胶、有机硅改性树脂、有机硅膜塑料等有机硅新材料,推进有机硅副产物的综合利用。围绕水处理、医疗、国防等领域需求,重点发展高性能低成本水处理膜与特种膜,积极布局光学膜。加快安塞新材料、黄陵县煤矸石制陶粒等项目建设,重点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新型建筑板材、装配式建筑材料等,提升新型建筑材料产业化水平。〔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大力发展特色农产品深加工产业。聚焦特色食品产业链,重点发展粮油加工业、酿酒制造业、畜禽肉类及蜂产业、果蔬加工业、茶及饮料加工业和其他特色食品加工业,提升分级、分选、分割、烘干、保鲜、贮藏等初加工能力和腌制、发酵等精深加工能力。提升小杂粮等耐储农产品烘干、储藏、脱壳、磨制等加工能力,鼓励企业加快转型和产品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逐步提升医药产业。加强中药资源保护,打造延安酸枣、沙棘、连翘等野生中药材资源保护基地和连翘、甘草、北五味子等药用植物的规范化、规模化种植基地。加强“延安制药”品牌运营,挖掘品牌价值潜力。支持制药骨干企业积极引进超高压提取、微波萃取等先进提取技术,大力发展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产业,开展中药保健品、中药化妆品等方面的应用研究,加快推进中药材加工基地、中草药药品加工园等项目建设,提升延安中药材产业发展软实力和产业竞争力。〔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超前布局未来产业。结合省级产业链群发展方向,配套发展氢能、无人机、碳纤维及其复合材料、增材制造、机器人、节能环保、人工智能(大数据)、航天等新兴产业,支持企业在低空经济等新科技变革领域,建设一批未来产业先导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市发改委、市数据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实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融合试点,推广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设计、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化服务,培育服务型制造,支持服务业企业向制造环节拓展。促进物流业与制造业融合创新,加强仓储、冷链、烘干等设施建设,发展高品质、专业化定制物流,着力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产业服务体系。〔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措施

(一)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1.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发展。坚持稳煤扩油增气兴电并举,积极推动煤炭新增产能建设,持续强化原油精细注水、效益建产、措施挖潜等,全面控制递减率、提高采收率。加快推进延长石油天然气倍增计划,推动宜黄区域勘探开发。加快建设电力外送通道及配套电源项目。锚定精细化工,依托原煤、原油、天然气初级工业产品,推动下游产品延伸转化,生产附加值更高的高密度聚乙烯、聚丙烯、乙丙橡胶、丁醇等化工产品。持续优化卷烟结构,全力推广“延安”品牌卷烟,提高卷烟产值和品牌价值。〔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和食品医药产业发展。依托苹果、蔬菜、小杂粮、羊肉、红枣等特色农产品资源,重点发展果品脆片、果汁、精细分割制品、方便食品以及杂粮膨化食品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高附加值产品,配套发展关联产业。引导建立主导产业加工集聚园区,发展特色食品研发创新平台。依托中药材资源,推动中药生产工艺创新,对发展中药创新药、化学药创新药、生物制品创新药以及改良型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的,产值达到5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 全力推进先进装备制造业发展。巩固石油装备制造基础,延伸产业链上下游,重点发展数字智能塔架式抽油机、钻采设备、储运设备、光伏集成、智能装备、应急装备等配套产业,培育具有系统集成能力的大型综合性装备制造企业集团。围绕油气、煤化、新能源、新型装备等先进装备制造行业,鼓励企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支持企业购置高精度、高技术、高可靠性设备,提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产品,给予一次性补助20万元。〔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 大力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聚焦碳硅新材料、先进化工材料、新型建材等产业,加快新产品研发,提高材料性能,扩大应用领域,培育一批新材料生产企业。加快延伸碳纤维、光伏材料、膜材料等,推进新型建材产业绿色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省级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产品奖励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30万元、20万元。〔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力推动集群发展

5. 推动产业链重点项目建设。围绕“7+25”产业链群布局,重点推进能源化工、先进装备制造、新材料、农产品加工、数字经济等工业领域产业强链延链补链。加快产业链项目谋划、储备,持续做好重点项目跟踪服务。每条产业链每年遴选一批重点科技合作、重大技术改造等方面重点项目,对在延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当年完工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按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产业链核心企业的金融支持,对新增产能贡献大的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市能源发展中心、市金融工作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6. 支持“链主”企业做大做强。着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生态主导力的“链主”企业,在产业发展空间、要素保障等方面对“链主”企业给予倾斜。支持“链主”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推广应用,鼓励“链主”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上下游企业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带动上下游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对营业收入实现突破、年度配套额显著提升的“链主”企业加大奖补力度。〔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7. 推动“链主”企业与配套企业协同发展。 发布“链主”企业和核心配套企业产品技术需求,优化产业配套半径,支持产业链企业向上游设计研发和下游终端产品等环节延伸。鼓励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围绕“链主”企业生产需求,提升协作配套水平,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8. 发挥链长统筹作用。落实好重点产业链“链长+专班”包抓工作机制,牵头部门负责组建“专班+专家团队”推动落实。实施产业链动态调整,不断完善产业链提升方案、图谱,谋划产业链重点项目,研究制定支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产业链问题清单,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议,统筹要素资源,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形成产业链全周期服务机制。〔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数据局、市能源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省内关中地区全方位产业合作,建立产业转移合作意向清单,有序招引一批重点项目和知名企业。围绕我市“7+25”产业链群和薄弱环节,对照筛选龙头企业和“补缺”产品,梳理建立行业100强、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目标企业库,持续开展小分队招商、叩门招商、驻点招商、科技招商、依培招商,力争招引一批“高含金量、高含新量、高含岗量、高含绿量”产业项目。建立招商引资审批绿色通道,强化土地、能耗、基金等要素保障,落实重大项目专人代办,持续做好项目从签约到落地全流程服务。〔市经济合作局、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市能源发展中心、各县(市、 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

10. 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充分发挥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给予不超过5%奖补,每年最高20万元。支持市内外高校院所、科研机构与我市企业合作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落实全省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增量奖补政策,重点在机械装备制造领域培育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和50万元的资金奖补;对市级科技创新平台实行评估后奖励,按照评估结果给予5万元-20万元的奖补。对新认定的工业和信息化类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统筹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程、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工程,加快技术攻关突破和成果应用。围绕现代能源化工、先进装备制造及新材料等产业关键技术需求,合理布局科技计划项目。对获得国家科学技术一、二等奖的(不分等级的奖种按一等奖对待),除国家奖励资金外,市上分别给予40万元、30万元奖励,获得省科学技术一、二、三等奖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以新增产值为标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鼓励企业购买科技成果和转化应用自有科技成果,推动优秀科技成果在延转移转化。〔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积极推进数字赋能

12.提质升级传统产业。以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为契机,瞄准高端、智能和绿色方向,加快采掘、建材、民爆等设备更新,促进企业广泛应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升级,推动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加快向全省全国价值链中高端迈进,提升产业现代化水平和智能制造能力,全面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 推进“两化”深度融合。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制定重点行业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大力开展智能工厂、智慧车间、智慧园区示范建设,创建一批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助力全市先进制造业提质倍增。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推动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金属冶炼、能源化工等产业智能化改造,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制造业深度融合。深化工业互联网应用,持续扩大企业“上云用数赋智”规模,培育一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DCMM贯标企业,打造一批“智慧+”“智能+”数字应用试点场景。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投资额的15%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企业两化融合建设项目,按照投资额最高给予200万元支持,对省级已奖励我市的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市级财政不予重复奖励。对当年认定的全国典型案例、示范项目给予3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两化融合贯标、国家数字化转型贯标、DCMM(国家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贯标企业和省级优秀星级“上云”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对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的,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4. 筑牢数字产业发展基础。统筹“建、用、研”工作,推进5G、千兆光网部署,加快智能算力设施建设。以实施数字产业培育、工业互联网发展、智能工厂建设、产业大脑建设、数字化转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壮大数字产品制造业。深入实施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优化网络、平台、安全、标识、数据体系布局,推动工业互联网在重点产业链广泛普及、深度融合,加快工业互联网高质量发展。〔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快数字化转型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推广应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工业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化服务,促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认定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项目、平台),培育定制化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共享制造等服务型制造新业态新模式。发挥工业设计创新引领作用,培育认定一批专业化工业设计平台,争创国家级工业设计研究机构。〔市工信局、市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速提升园区能级

16.建设新质工业园区。以“五集五区”为引领,按照“体现集中、突出关联、追求集约、推进集合、落实集成”的特质要求,加快推进建设新质工业园区。不断优化产业园区生活配套、研发中试、金融扶持要素配置,完善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功能,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坚持区域布局引领产业布局,精准编制和修订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坚持富民与强县有机统一,大力推进以制造业为主的主导产业集中入园,鼓励园区专业化、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促进区域产业围绕主导产业链群合理分工、联动协同。积极创建省特色专业园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适时开展化工园区复核认定和扩区,加快推动延安国家级高新区创建,打造工业高质量发展主阵地。〔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深化园区机制体制改革。推行“管委会+公司”建设运营模式,引进专业营运商参与园区建设。科学修编园区规划,加快园区土地储备,持续完善园区“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不断提升园区承载能力。加大园区招商引资力度,结合园区功能定位和首位产业绘制招商图谱,用好投行思维谋准项目,积极主动推进招商引资工作。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实行工业项目“标准地”供应,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低效土地处置利用。建立“一站式”帮办代办和园区、部门联动审批服务机制。加强与上海化工区战略合作,有针对性地承接关中地区企业外迁、东部产业转移及产业协作。〔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行政审批局、市经济合作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费分工负责〕

(六)扎实推动绿色发展

18. 推动工业绿色发展。全面实施《延安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控“两高一低”项目,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鼓励绿色技术和环保产业发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及节能、环保、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税收优惠政策。〔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 推进工业节能降碳。推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对能耗高、排放大,且达不到能效标杆和环保绩效A级的工业企业实施退出搬迁。强化能耗监测系统接入建设,提高能源计量管理精细化水平,助推重点用能单位节能挖潜、降本增效。鼓励工业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推行园区集中供气供热、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系统应用,支持园区实施水资源循环利用、废气废液废渣资源化利用等循环化改造工程,不断提升工业园区单位能源资源产出率。〔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 全面推广绿色制造。持续开展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企业创建,引导绿色制造企业积极申请“企业绿码”。鼓励基础条件较优的企业、园区积极打造“零碳或近零碳”工厂和工业园区、工业绿色微电网优秀场景,鼓励企业申报优秀绿色低碳技术、重点行业低碳技术改造试点示范项目、产业低碳协同试点示范项目、资源综合利用试点示范项目。支持重点行业能效、水效较优的企业申报能效、水效“领跑者”企业。对列入国家级、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名单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 〔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 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

21.推进优质企业梯度培育。纵深推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倍增计划,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给予奖补。支持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对年度新增“小升规”企业给予奖补,鼓励县(市、区)配套奖励。支持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省级、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2.支持国有企业做大做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完善相关配套措施,充分发挥大企业、大集团的放大效应和叠加效应,做大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支持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大国有资本收益金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力度。〔市国资委、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3.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落实《大力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加大对民营企业培训力度,持续开展“三整治四提升”专项行动,优化提升发展环境。对纳入重大项目清单的民间投资项目,提供要素保障和审批绿色通道等政策便利。支持民营工业企业技改项目建设,对民营工业企业技改和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1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投资额10%、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充分发挥企业生产经营周“解难”、市级领导与市直部门联系民营企业机制及“陕企通”诉求响应平台作用,定期组织与企业交流沟通,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市委统战部、市工信局、市工商联、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加强要素保障

24.加强政策支持。加大产业发展基金对新型工业化支持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在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产业链延伸等项目上加大投入。开展省级“十行千亿惠万企”行动,鼓励市县融资担保机构为工业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积极培育工业企业在沪深北交易所、全国股转系统、区域股权市场挂牌上市。〔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金融工作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延安监管分局、人行延安市中心支行、各县(市、 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5. 强化人才支撑。围绕重点产业链相关领域,建立新型工业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需求清单并抓好培育、引进、汇聚。落实三秦英才引进计划、三秦英才特殊支持计划、圣地英才等政策。搭建人才沟通交流平台,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举办沙龙、论坛等各类活动,增进学习交流。依托延安职业技术学校等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深入推进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鼓励通过校企联合、订单培训、定向培训等形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全市各类人才奖励补贴和生活保障待遇相关政策,为新型工业化人才引进培育提供有力支撑。〔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健全市级协调推进机制。成立市级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专班,统筹安排部署全市新型工业化推进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工信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推进机制,研究解决发展中的具体问题,协调政策制定、资源投入、项目谋划、企业服务等各项工作。对涉及奖补事项,同一企业同一事项符合多项奖补政策的,按照本方案奖补措施进行奖补,不予重复奖励。〔市级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建立完善统计监测制度。建立健全现代产业体系统计监测制度和先进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统计指标体系,探索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的统计评价方法。加强重点产业发展态势分析,按季度分析核心指标情况,不断提升安全监测预警预报水平。精准掌握工业重点行业、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生产经营情況,提高对工业经济运行的预测研判能力和安全预警能力。〔市工信局、市统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构建安全风险防范体系。优化工业产业链布局,探索应急转产机制,不断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优化环境空间布局,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科学控制能耗强度和碳排放指标,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强化能源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安全生产监管,降低事故发生率。〔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综合指标评定制度。建立完善推进新型工业化指标体系,各相关责任部门围绕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定期向专班办公室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按季度对各项任务推进落实进行专项督查、评估督导和通报,开展年度综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持续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发展路径、汇聚强大合力。〔市级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专班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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