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市区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全区工业企业稳增长、调结构、促倍增、拓市场,助力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规上企业倍增发展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完成全年工业总产值的规上企业进行奖励:
1.总产值增量超5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总产值增量超3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3.总产值增量超1亿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万元。
4.总产值增量超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5.总产值增量超3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支持新增项目建设达产
1.对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在建设完成投产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
2.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在建设完成投产后,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在建设完成投产后,一次性奖励3万元。
4.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在建设完成投产后,一次性奖励2万元。
5.对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新建项目,在建设完成投产后,一次性奖励1万元。
6.对当年签约、当年建设、当年达产、当年实现销售且“升规入统”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
三、支持存量企业技术改造
1.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技扩改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产值增加50%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实现产值倍增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2.对总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技扩改项目,建设完成投产后产值增加50%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实现产值倍增的,一次性奖励4万元。
四、支持中小企业提档升级
1.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升规入统”,对新晋升的规上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2.对全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过亿元的企业(规升巨)一次性奖励2万元。
五、支持优质企业科技创新
1.对当年被评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被评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2.对当年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3.对当年获得省级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1万元 。
4.对当年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六、支持工业企业拓展市场
鼓励我区内的企业“走出去”。参加由各级政府组织的经贸洽谈、市场开拓、产品展销等活动,对设立展台展位并在区工信局备案的企业给予1万补贴。
七、支持一二产业联动发展
对总投资500万元以上、一二产业融合发展的项目,在建设完成投产后,产值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升规入统”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
八、其他事项
1.本政策适用于注册地、实际经营地、纳税、入库纳统均在太和辖区内的工业企业。
2.本政策由企业向属地街道进行申报,属地街道会同区有关部门对相关指标数据完成情况进行审核认定。
3.企业当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群体性信访事件、漏税欠税、假冒伪劣侵权、拖欠薪酬和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纳入本政策支持范围。
4.本政策由区工信局与属地街道综合评定后上报区委区政府,由区财政给予奖补,奖励资金用于企业再发展。
5.本政策所包含的奖励可以兼得。
6.本政策由区工信局负责解释。
7.本政策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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